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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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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43号)等文件精神,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省商务厅在全省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2023年12月我县成功申报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

二、起草依据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237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4年5月我县根据《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等文件要求,在前期申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答辩材料基础上,通过研究讨论、起草、走访企业调研、意见征求、修改完善阶段,并于5月28日召开讨论会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举措、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并包含《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上高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资金分配表》等4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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