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0.3%。同比与全国、宜春市相同,低于江西省0.4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五涨三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分别上涨5.8%、4.4%、2.4%、1.4%、0.5%;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分别下降1.9%、0.8%、0.8%。
从本月运行特点来看,5月同比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今年高中教育收费调整调整,如高中中职教育同比上涨45%,影响总指数下降0.5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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