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0.6%。同比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低于江西省0.4个百分点,与宜春市持平。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七涨一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交通和通信分别上涨4.9%、4.4%、2.3%、2.2%、1.3%、1.2%;食品烟酒下降2.7%。
从本月运行特点来看,4月环比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今年宜春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涨降价,如医疗服务同比上涨2.8%,影响总指数下降0.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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