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水利局
2019年1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编制上高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m.graitlex.com/)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水利局联系。联系人:黄艳平,联系电话:0795-2511197,电子邮箱:sgxslj123@163.com。
一、概述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股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秘书股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了《上高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分工和工作制度》、《上高县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高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上高县水利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上高县水利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上高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政务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3、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对电子政务的硬件设施建设、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信息公开激励投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接受专家的授课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34条。其中部门预决算2条,其他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表现为数量较少,内容不够全面。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投入,及时将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的实践证明,工作重点是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虽然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氛围不浓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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