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物资总公司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县物资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高政务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物资总公司信息政府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2511679)。 一、 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5年,我司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改版充实网站内容,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改版充实网站内容,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结合我司实际,建立了我司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四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2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信息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上高政务网平台公开发布。 2、其他公开方式。2015年,我司上报信息2条,主要发往市直有关单位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司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司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司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进一步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指标统计表
上高县物资总公司 2016年3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指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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