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镇人民政府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社区村村主任、相关单位和个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办公室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纪委抓监督”的工作局面。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均为书面申请公开信息,经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提交领导审核签批,上传后将处理情况答复到申请部门,上传信息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上传,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1年,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0条信息,因未涉及国家秘密全部给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全镇各公开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镇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通过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使得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了完善;通过进一步加强公开义务人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主动性,保证了工作信息的及时报送和公开,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尺度的把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够高; 2. 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各部门向领导小组送交信息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 工作经验不足,存在着信息公开速度慢、时效性不高、发布的信息种类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强化信息的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镇机关站所室及镇属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更新、维护、考核、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高效持续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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