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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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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芦洲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芦洲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成立了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干事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网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乡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全,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积极围绕市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主动公开的信息数共有164,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2,占74%通知公告24条,占15%,占规范性文件6条,占4%;政策解读6条,占4%;信息公开年报1条,占1%;财政预决算5条,占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真实、完整,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2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今年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公布政府信息,涵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的信息公开任务。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今年以来,我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单位重大政府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性,没有因出现旧的信息被群众投诉的现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各部门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芦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6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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