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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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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m.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电话:0795-2508799,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股室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明确了责任股室,确定了具体负责人,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并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到查看内容直观、获取信息便捷、办事咨询方便、主动回应及时。

(二)重点领域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拓展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财政直达资金等信息。二是向社会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时限和内容。三是每月定期公开财政收支情况、每周定期公开财政工作动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截止20211231日,我局通过各媒体各平台产生政务信息106条。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支出,也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条,已全部办结。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务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公告栏等便民渠道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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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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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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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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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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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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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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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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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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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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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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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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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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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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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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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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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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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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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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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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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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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文件政策类信息更新较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m.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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