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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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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上高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高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环境。我局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局还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动态等政府信息累计119条。其中财政收支情况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县基金目录清单4条,绩效评估信息21条,公共服务事项11条,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支出,也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件,其中公民依申请公开2件,已全部办理完成。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的通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我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公布公示信息第一平台,同时,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年初以来,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督促作用,日常加大办公室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和编辑等工作力度,同时指导和督促各股室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一体谋划、一体安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股室,齐抓共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还是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图解相对较少,动漫、音视频等展现方式运用还不够多。

(二)问题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期待。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权益、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增强互动回应,创新服务功能,畅通交流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优化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奋力完善制度建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县财政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做好错敏字监测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m.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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