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麻鸡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建设主体因项目建设地点难以落实或自身资金不足等原因,放弃实施2023年上高县富硒蛋鸡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现请有意愿实施本项目的业主积极申报,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有关资料报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对存笼10万羽以上规模蛋鸡养殖场从新建(改建)标准化蛋鸡栏舍,购置标准自动化养殖蛋鸡笼架系统、自动喂料系统、自动清粪系统、降温通风温控系统、饮水系统、自动集蛋系统、电器控制系统设备等方面给与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建设主体(替补)的蛋鸡存笼规模在项目完成后可达10万羽以上,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
2.申报项目建设主体(替补)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3.养殖场制度健全、收支记录完善、社会声誉良好。
4.已申报财政资金补助的养殖场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补助标准
确定为项目建设主体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纳入项目资金支持,项目资金经验收后按照“先建后补”方式执行。
公告期:5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联系人:付文婷,联系电话:0795-2521920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