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 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职责划至县交通运输局。
(三) 保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大数据工作;协调推进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指导软件在工业领域推广应用等工业信息化领域之外的信息化有关职责。
(四) 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监督检查职能;县墙体材料革新促进中心的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监管日常工作,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违法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行为实施行为处罚职能回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五)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及安全工作目标措施的通知》(上办发〔2016〕23号)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 按规定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通知》(上办字〔2019〕35号)明确的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职责。
(七)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八) 明确协助做好人才工作职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上高县工信局秘书股
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政府大楼3楼工信局314室秘书股
联系电话:0795-25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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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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