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上高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以及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协调、协助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宣传普及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三)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和监督全县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县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远程帮教会见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场(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ニ)协调、指导法治人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本系统的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划入县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

2.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规定需要取消、下放、调整的职责

  

     办公地址:上高县交通路26号司法大院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2511695

     主要负责人:黄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