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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上高县2023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4-01-12 09:10 来源: 上高县林业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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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林业分中心: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2】5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9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宜财资环指【2022】131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宜财资环指【2023】20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我县公益林补偿资金655.89万元,面积共27.1667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2.059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为15.1068亩(国有1.9748万亩,集体和个人13.132万亩)。现将2023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偿标准:我县本次发放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7.1667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的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4.34208万亩,国营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2.82462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按18元/亩拨付;专职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补助按2.5元/亩拨付(统筹用于发放专职护林员工资);基层林业工作站的监管经费按0.5元/亩拨付;国有公益林管护费按18.5元/亩拨付,本次共计下发502.58395万元。

2、资金使用及拨付:国有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用于国有林权单位管护生态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用于林权所有者的经济补偿和劳务补助等支出。管护补助给乡镇个人的由县林业局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补助给乡(镇、街道)集体的由县林业局专户拨入各乡(镇、场、街道)。国营部分补助资金及乡镇林站监管经费发放不纳入“一卡通”,由单位直接到县林业局拨付。

3、其他情况说明:现有公益林27.1667万亩比2022年的面积31.1333万亩少3.9666万亩。主要原因:一是林业”一张图“数据跟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导致面积减少,二是2022年省级公益林调出种植油茶导致面积面积减少。

附件:上高县2023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和管护经费分配表

上高县财政局               上高县林业局

                          2023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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